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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窯瓷器的款識大多刻劃或模印在建盞底部,少數刻劃在厘缽或厘缽蓋,墊餅錘上,或墨書在青瓷、青白瓷的碗底上;此外,墊餅上也發現大量款識。大致可分文字和符號及其他類。 大致又可分貢品銘、姓氏和數碼等類。
發現“≠”“X”等類。 已發現“新窯”“監匠”“公”“得?(備?)”“珍”“寶”“甫”“東嶽”(東岳)“官”(宋黃庭堅《和答梅子明王揚休點密云龍》詩中寫道“二月常新官字盞”,此詩中的“官字盞”是否與窯址出土的“官”字款建盞有關,還有待考證)等。此外還有“正”“禾”“茶”字銘等。 上述款識既有貢器銘,也包據窯主或窯工的姓名、產品的數量成其他特殊標記。反映了建窯手工業的生產狀況和瓷器制造業中強烈的商品競爭,也說明建窯雖為民窯,但具有“民窯官用”“官搭民燒”的性質。其地位比一般的民窯要高出許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