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對佛老思想的批判、鑒別與吸收
2018-08-31 15:06:00??來源:閩北日報 責任編輯:王俊杰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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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在研究理學過程中,對佛老思想進行了批判和吸收,創造性地兼容佛、道,汲取了佛、道兩家的合理因素,以之作為構建儒學形態的新要素,為理學體系的最終形成奠定了思辨基礎。 (一)朱子對佛學思想的批判與吸收 從唐中期到南宋,有兩種思潮比較突出:一是許多儒學大師,尋找把禪學、道家學說中的基本理論融入儒學中去解釋的途徑,力求形成一種合適中國的新佛教或新道教,以之作為新的安身立命的價值觀。二是極力反對和否定佛、道學說,保持孔孟儒學的原貌,倡導排佛(道)保儒,力求在原來的基礎上保持儒學的主流地位。 朱子二十四歲時,在李侗的啟發下,經同安任職實踐而感悟,了解了佛學的不足之處,得出“釋氏言空,儒家言實;釋氏主無,儒家主有;釋氏事虛幻,儒家實在”的理論。尤其意識到佛家無君無父的思想,與儒家提倡的孝道、親情矛盾不可調和,這些使朱子從根本上擺脫了佛學框架。但是,朱子并沒有全盤否定佛家學說,而是批判吸收,另辟蹊徑,把魏晉以來以佛道為宗,援儒入道、援儒入佛傳統的思想路徑轉向以儒為宗,實現援道入儒、援佛入儒的轉變。這改變了魏晉以來的學術方向,是中國思想史上的一次重要轉折。 朱子的援佛入儒,是在堅持儒學基本原則下對佛學的批判接受?!峨s學辯》是反映朱子完整的批判佛學思想體系的著作,在這本書里,朱子既實現對自身禪風的徹底清算,又對現實的社會思潮進行抨擊。 朱子在整體上辨析佛學原理和儒學的不同,對隨意用佛學的觀點來比附儒家的原則的現象作了猛烈抨擊,但是對佛學的某些積極因素還是保持保留態度,并汲取進他的理學體系。朱子本人有很深的佛學素養,他的著作中出現許多禪語,如“靜虛”“虛明”“物我一理”“心之體用”等,其中“物我一理”的佛性學說、“要妙處”的禪功夫直接為朱子理學的“心性論”奠定了基礎。 不僅如此,朱子還把佛學思辨結構要素,融入理學體系中,完善儒家的哲學思想結構。如朱子的“理一分殊”啟于李侗,源于佛學。佛家認為“一花一世界,一樹一菩提”,大千世界,萬事萬物都有佛性。朱子在闡發“理一分殊”時,就引用了佛教“月印萬川”的例子。佛學嚴密的本體思辨色彩為朱子理學本體論的建構增添了絢麗多彩的光輝。 (二)朱子對道家思想的鑒別和吸收 《易經》是一部古老的哲學典籍,也是中國思想史上第一部自然哲學著作,被推為“群經之首”?!兑捉洝范噌尣忿o,主旨是仰觀天象、俯察人事,被道、儒二家同視為經典。理學家引《易》入儒,強調陰陽動靜“互為其根”,成始成終,是人類必須遵守的自然法則。為了闡明《易經》的本義,朱子撰《周易本義》,并奠定了朱子“生命宇宙觀”的基礎。 朱子認為儒家與道家最大分歧是道家的“無為”思想與儒家的經世致用價值觀難以調和。但是,除價值觀分歧之外,朱子對道家“崇尚自然”“效法天地”持贊賞的態度。朱子認為,莊子的“道”無所不在,“萬物殊理”就隱含著“理一分殊”的思想,“庖丁解?!笔恰袄怼边@一范疇的來源,并從這一寓言中得到啟發,引出“理”為條理,“文路子”之意,進而推廣為陰陽五行錯綜不失條緒,這成了“理”的哲學思辨。 “道”是道家的重要哲學概念,老子《道德經》開篇就說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币馑际亲匀唤绲囊幝墒强陀^的,是永恒不變的規律,體現出“無”的狀態。朱子認同這個觀點,認為道家的“道”與理學的“理”都是客觀存在的,具有自然的本然之性。朱子繼承道家思想,高度重視天地萬物的理論。他說:“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體。其實一也?!奔吹兰业摹暗馈迸c理學的“理”其實是相同的,都指自然的本體,所以理學家說“天地與我身只是一團物事”。 此外,朱子從東晉葛洪的《抱樸子·內篇》吸取合理成分。有學者考證,朱子的“太極”“理”與道家講的統攝萬物的“元”有相似之處,而理學家的“敬”“靜”“滅人欲”與道家的“主靜去欲”也一脈相承,象數學成為朱子理學的理論資源。朱子從周敦頤《太極圖》、邵雍《先天圖》、朱震《漢上易卦圖》等理論中汲取養分,以此構建其理學思想體系。 雖然道、儒二家都認為“道”是萬物的本原,但道家與《易經》中的“道”更強調自然法則的本色。而理學家以“道”為本體,甚至說“道”就是“理”,進而賦予“道”與“理”更多的人文內涵。朱子把道家與理學先賢的觀點融合起來解釋:“道”,是仁義禮樂的總名,甚至從社會的角度,把“道”視為日用常行的原則、準則。他還認為:“道”就是“理”。道,就是古今共同的緣由及必須遵守的道理,從而把“道”這個本體從“天上”放到“人間”,為現實的儒學提供了實踐的根據。 (摘自《朱子文化簡明讀本》 福建教育出版社 黃靚 整理) 交朋友貴乎信也 釋 文:交朋友應當誠信,說到就要做到。 時代價值:誠信 畫 解:信守承諾 文:交朋友應當誠信,說到就要做到。 時代價值:誠信 畫 解:信守承諾 朱子在《小學》中,講了這么一則故事: 包拯在任開封府府尹時,有個人到衙門來告狀。自稱他有個朋友死了,生前曾經把上百兩銀子寄在他那里,如今好不容易找到朋友的兒子想把金子還給朋友的兒子,誰知這小伙子卻不肯接受。他到開封府來就是想請包公把朋友的兒子招來,想把這筆錢當面交還。于是包公把他朋友的兒子叫到衙門來。不料,他朋友的兒子還是推托,說沒聽說過父親生前把錢寄在別人那里,所以不能收!于是兩人就在開封府中爭執不已。這邊說,這錢是你的,我必須遵守當年的承諾,請您收下;那邊說,這錢不是我的,我爹生前沒對我說過這事,我不能收。雙方一直推來推去。包公平生斷案無數,但面對一個是信守承諾而不欺,一個是誠實而不貪婪之人,這個案子該如何了斷,卻讓他犯了難…… 朱子曰 信者,言之有實也。(《論語集注·而學》) 言而不踐,則是不信。(《朱子語類》卷二十二) 大凡敦厚忠信,能攻吾過者,益友也;其諂媚輕薄,傲慢褻狎,導人為惡者,損友也。(《與長子之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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