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八:初露鋒芒
2015-08-05 15:23:49??來源:建陽新聞網 責任編輯:施柳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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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慶二年(公元1226年),宋慈41歲,授任贛州信豐縣主簿。此時離他第一次授官,頭尾已有十年。 宋慈接到任命后,立即風塵仆仆地趕往信豐縣就任。為了這一紙任命,他實在等待得太久了,所以急于上任,想有所作為。 在當時,主簿僅是縣令屬下掌管文書的僚屬,即負責起草一些文件、管理檔案、以及各種印章等,相當于現代的秘書。然而,是金子總會發光。就是在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崗位上,宋慈很快就嶄露了頭角。 一天早晨,宋慈隨縣令出城巡視,路過東門街時,聽到一個潑婦在罵街,罵的盡是些詛咒人的惡毒話。 傍晚,宋慈他們回城的時候,又聽到那潑婦在罵街。 縣令聽了眉頭緊鎖,問身邊的衙役:"她這樣惡毒詛咒是為了什么?" 衙役回答:"她是因為雞丟了,在詛咒偷她雞的人。" 縣令下令,將與潑婦為鄰的十幾家婦女都帶到縣衙,他要審理這一偷雞案。 當十幾名婦女被帶到縣衙后,縣令厲聲說:"你等為婦人,為何不守清規,偷雞摸狗,甚是可惡。是誰偷了,自認的只賠一只雞;若不認,我一會審出,定當問罪。" 可過了好久,仍然沒人肯承認自己偷了雞。 這時,宋慈對縣令耳語了幾句,縣令聽了大喜。 宋慈叫衙役取來十三根稻草莖,斬得一樣長呈上。宋慈對眾婦人說:"我年輕時學過茅山道法,專捉偷雞賊。"他用手在稻草莖上畫數字,然后叫眾婦人站齊,不許交頭接耳,讓衙役給每人分一根稻草莖,并說:"此草心上有數字,你們把它藏在袖中一刻。若是盜雞者,草長一寸;如未盜者,草依舊。" 其中有一婦人聽了心虛,害怕其稻草莖能長,便偷偷地用手折短,約有一寸。 過了一會,宋慈讓衙役逐一收回稻草莖,一比較,大家的依舊一般長,只有那婦人的稻草莖短了一寸。 宋慈問道:"此婦誰妻?" 衙役回答:"此婦龔氏,夫名富教四。" 宋慈喝道:"龔氏,你昨晚偷的雞今天還在嗎?" 龔氏忙說:"小婦人并未偷雞。" 宋慈說:"既未偷雞,為何將稻草莖折短?還不從實招來,免得加重處罰。" 龔氏不得不招供:"雞昨天就吃了,現在只剩下兩雞腿。" 宋慈又問:"既然還有雞腿在,放在何處?" 龔氏回答:"放在房中小廚內。" 縣令立即令衙役前往她家,搜出雞腿,并捉拿她的丈夫富教四來,將夫婦二人每人重打二十大板。并令富教四鳴鑼吶喊,將此婦游街示眾。又差二衙役手執荊條,如果富教四不喊叫,就將荊條重打。無辜婦女各令回家。滿城百姓無不悅服。 此后,城中再也沒有發生此類偷盜之事。而縣令只要遇到難斷之事,也都要向宋慈咨詢,總能得到滿意的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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