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梅”詩案
2015-07-17 11:00:05? ?來源:建陽新聞網 責任編輯:李建邦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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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克莊在建陽任上曾寫一首《落梅》詩,詩最后兩句云:“東風謬掌花根柄,卻忌孤高不主張。”宋紹定元年(1228)九月,言官李知孝等人斷章取義,指控其為“誹謗當國”。朝廷欲加劉克莊重罪,幸虧丞相鄭清之為之開脫;“文字不可罪人.明時不可殺士。”(劉克莊《與鄭丞相書》)劉克莊才免殺身之禍,但因此被罷官。對劉克莊來說,這是他人生最為凄慘的一年。因同年前兩個月的七月六日,劉克莊愛妻林節不幸病逝于建陽縣縣衙。劉克莊深得建陽百姓愛戴,聞其夫人病逝,邑人“如喪親戚,前往吊唁”。(劉克莊《亡室墓志銘》) 中年喪妻之痛.官場失意之苦,如雪上加霜,使劉克莊悲痛不已。 劉克莊落職后,回歸故里莆田東北郊烏石山之后村,這是劉克莊一生中初次被罷官,曾賦詩云:“幸然不識桃與柳,卻被梅花誤十年。” 劉克莊為官不畏權勢,敢于直言,因而仕途坎坷,一生經歷了孝宗、光宗、寧宗、理宗、度宗五朝,起伏升降,曾四次被罷官。因《落梅》詩案,劉克莊與冰清玉潔的梅花結下不解之緣,一生寫了123首詠梅詩,8闕詠梅詞。劉克莊的作品均收在《后村先生大全集》中,共計196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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