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致虛不計前嫌——話說古建陽(36)
| 2015-05-08 17:00:21??來源: 責任編輯:李建邦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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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致虛(?-1129),字謙叔,雒田里(今崇雒)人。元祐三年(1088)進士,致虛入朝正是蔡京執權柄時。這時有個叫劉昞的學士與范致虛意見不合,趁蔡京發怒時進讒言打擊致虛,使他受冷遇,最后被貶到通州。政和七年(1117)朝廷又啟用致虛為刑部尚書。這一職務相當于當今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有權審理朝廷命官。恰巧劉昞因與“王采妖言事”有關,若從重處理,可判死刑。這時范致虛不計個人恩怨,反而挺身而出,按事實為劉昞辯解,使劉昞免于一死,判為流放。朝中官員知情者均認為范致虛有不計前嫌的君子風度。 在前方戰事吃緊時,范致虛奉命任陜西宣撫使,因輕信用僧人趙宗印為將吃了敗仗。《宋史》稱其領兵雖敗,然忠心勇氣可嘉。(劉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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