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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小過,含容而忍之;人有大過,以理而諭之。 釋文:別人有小的過失,要諒解和容忍他;別人有大的錯誤,要講道理勸導和幫助他。 時代價值:寬容 小故事:不以小過掩大德 明朝永樂年間,楊士奇、楊榮等人同時被選為文淵閣大學士。楊士奇在仁、宣二帝時期及英宗初年,長期主持內閣。他知人善任,為官清廉。楊榮則以才識見長,但生活比較奢侈。據《明史·楊士奇傳》載,楊榮曾經多次接受邊關大將饋贈的良馬。皇帝聽說后向楊士奇求證,楊士奇卻大力稱贊楊榮通曉邊關軍務,是他和其他大臣都不能比的,不能因為他有這樣的小錯而掩其大德。皇帝聽完則笑著告訴楊士奇,楊榮曾經在自已面前說過他的壞話,楊士奇聽后,不僅沒有絲毫的不滿,反而請求皇帝要信任楊榮。后來,楊榮聽說了這件事后,十分慚愧,兩人后來建立了親密的關系。
朱子曰:凡聞人所為不善,下至婢仆違過,宜且包藏,不應便爾聲言。當相告語,使其知改。(《童蒙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