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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寧宗嘉定二年(1209)十二月賜謚曰“文”,稱朱文公。 黃榦《朱文公行狀》:“開禧三年(1207),侘胄伏誅,兇徒憸黨根株斥戳[戮丄 嘉定元年(1208),詔賜謚與遺表恩澤。明年,賜謚曰'文'。又明年,贈中大夫,特贈寶謨閣直學士。后以明堂恩,累贈通議大夫。” 按:朱子謚議起草人為太學博士章俫,擬謚“文忠”;復議人為劉彌正, 請謚為“文”初議與復議二文俱載李默《紫陽文公先生年譜》附錄《歷代褒典》中。據清人王士禛《池北偶談》載,劉彌正的復議,乃其子劉克莊代作。文稱:“初,元晦議謚'文忠',劉后村時年十七,代其父尚左作駁議, 因止謚'文'。其略曰:'正主庇民之學,郁而未伸;著書立言之功,大暢于后。合文與忠謚公,似矣而非也。有功于斯文而謂之文,簡矣,而實也。請以韓子之謚謚公。 2.寧宗嘉定五年(1212),詔諭朱子的《四書章句集注》立于學宮,作為法定的教科書。 《續資治通鑒》載:嘉定五年十二月,“國子司業劉?,請以朱熹《論語孟子集注》立學,從之。” 《宋史?劉?傳》:“遷國子司業,言于丞相史彌遠,請以熹所著《論語》 《中庸》《大學》《孟子》之說以備勸講,正君定國,慰天下學士大夫之心。 ……又請以熹《白鹿洞規》頒示太學,取熹《四書集注》刊行之。” 3.理宗寶慶三年(1227)正月,贈太師,追封信國公。 《宋史?理宗紀》:“朕觀朱熹集注《大學》《論語》《孟子》《中庸》,發 揮圣賢蘊奧,有補治道。朕勵志講學,緬懷典刑,可特贈熹太師,追封信國公。” 4.理宗紹定三年(1230)九月,改封徽國公。 明人李默《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紹定三年庚寅九年,改封徽國公。用鄒、兗例也。誥詞云:'……具位熹傳孔、孟之學,抱伊、傅之才。講道以致知格物為先,歷萬世而無弊;著書以抑邪與正為本,關百圣而不慚,” 5.理宗淳祐元年(1241)正月,詔從祀孔廟。朱子取得與周、張、二 程并列的五大道統圣人的地位。 《宋史?理宗紀》:“淳祐元年春正月甲辰,詔:'朕惟孔子之道,自孟軻后不得其傳,至我朝周惇頤、張載、程顥、程頤,真見實踐,深探圣域,千載絕學,始有指歸。中興以來,又得朱熹精思明辨,表里混融,使《大學》 《論》《孟》《中庸》之書,本末洞徹,孔子之道,益以大明于世。朕每觀五臣論著,啟沃良多,今視學有日,其令學官列諸從祀,以示崇獎之意。'” 《宋史?朱熹傳》:“淳祐元年正月,上視學。手詔以周、張、二程及熹從祀孔子廟。” 6.理宗淳祐元年(1241),御書朱子《白鹿洞書院揭示》,頒天下學宮。 《宋史紀事本末》載:“(理宋淳祐元年正月)觀太學,……制《道統十三贊》,就賜國子監,宣示諸生。復親書朱熹《白鹿洞學規》,賜焉。 7.理宗淳祐四年(1244),賜“考亭書院"御書匾額。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淳祐四年,詔改滄洲精舍為考亭書院,御書額扁賜之。” 8.度宗咸淳五年(1269),詔賜婺源朱氏故祠名“文公闕里”,與孔子闕里并立。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咸淳五年,詔婺源祠所稱'文公闕里',繡使方逢辰書額。” 元朝 1.仁宗皇慶二年(1313)六月,詔朱子等宋儒從祀孔廟;以程、朱之 書為科考法定經本。 《元史?仁宗紀》:“以宋儒周敦頤、程顥、顥弟頤、張載、邵雍、司馬光、朱熹、張栻、呂祖謙及故中書左丞許衡從祀孔子廟廷。" 《續資治通鑒》載:“(十月)甲辰,行科舉。帝使程鋸夫及李孟、許師敬議其事。鋸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朱熹《傳》《注》,文章宜革唐、宋宿弊。‘于是命鋸夫草詔行之。” 《元史?選舉志》:“考試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條,《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設問,用朱氏章句集注。……漢人、南人, 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并用朱氏章句集注。……《詩》以朱氏為主,《尚書》以蔡氏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為主。……《春秋》許用《三傳》及胡氏《傳》。” 2.順帝至元元年(1335),詔創立朱子文廟于婺源。此為獨創朱子文廟之始。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至元元年三月,婺源知州干文傳請于朝,得旨創立徽國文公之廟。” 3.至正二十一年(1361)十二月,追謚朱松為獻靖公。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至正二十一年十二月,追謚父韋齋曰獻靖公,告詞云:'……故宋左丞議郎守尚書吏部員外郎兼史館校勘、累贈通議大夫朱松,仕不躁進,德合中行。溯鄒、魯之淵源,式開來學;闡圖書之蘊奧,妙契玄機。……可謚獻靖公。'” 4.至正二十二年(1362)二月,改封朱子為齊國公。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至正二十二年二月,改封齊國公。” 《朱子實紀年譜》:“元至正二十二年壬寅,二月,改追封齊國公。” 明朝 1.成祖永樂十三年(1415),欽定編纂,并由明成祖作序的《四書大 全》《五經大全》《性理大全》頒行于天下,為明朝科舉取士的范本。 《四庫全書總目》卷五著錄《周易大全》云:“考《明成祖實錄》,永樂十二年十一月甲寅,命行在翰林院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修《五經四書大全》。十三年九月告成。成祖親制序,弁之卷首,命禮部刊賜天下。” 2.代宗景泰六年(1455),詔建安朱子后裔九世孫梃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建博士府;世宗嘉靖二年(1523),又詔婺源朱子后裔十一世孫墅,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兩地世襲一直延續至清末。同時推行祭朱制度,每年春 秋二祭。 《明史?景帝紀》:“(景泰六年)六月乙亥,宋儒朱熹裔孫梃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 《明史?世宗紀》:“嘉靖二年夏四月癸未,以宋朱熹裔孫墅為五經 博士。” 3.代宗景泰七年(1456),禮部下文各地建祠崇祀。又降旨建安博士府致祭朱子祝文。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景泰七年,奉禮部勘合,內一件崇祀事該傳。奉圣旨顏子、孟子、程明道、程伊川、朱文公,恁禮部行所在有司與他整理祠堂。如原有的修理,無的蓋造,務要時常修飾,不許損壞,春秋豬羊致祭。”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景泰七年,欽降建安致祭朱子,祝文:'某年月日,曾孫翰林院五經博士某,祗奉朝命,昭告于先祖太師徽國文公曰:惟公德盛仁熟,理明義精,布諸方冊,啟我后人。屬茲仲春秋,謹以牲帛醴儀,用申常薦。尚享。'” 4.代宗景泰七年(1456),以門人黃榦、蔡沈、劉?、真德秀陪祀。 《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歷代褒典》:“景泰七年,朱子八世孫朱泗奏,乞以文公門人黃榦、蔡沈、劉?、真德秀陪祀本祠。許之。” 清朝 1.圣祖康熙二十六年(1687),御書“白鹿書院”額,并賜儒家經典, 又御書“學達性天”匾額送建寧府武夷山紫陽書院等相關書院。 康熙《建寧府志》:“(康熙)二十六年五月,御書扁額曰'學達性天', 知府劉芳標扁其門曰'紫陽書院'。“ 清人董天工《武夷山志》:“康熙二十六年,御賜'學達性天'額。” 清人王士禛《池北偶談》:“康熙二十三年駕幸闕里,御書'萬世師表' 四字,懸大成殿。次年,以四字頒行天下學宮。又御書'白鹿書院'額廬山白鹿洞,并賜監本“五經” “四書"。其河南府二程祠、邵康節祠、鳳翔府橫渠書院、建寧府紫陽書院、徽州府文公闕里、長沙府石鼓書院,皆頒御書 '學達性天'大字。古今罕覯之盛舉也。” 《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康熙)二十五年,頒發御書'學達性天' 四字匾額于宋儒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邵雍、朱熹祠堂及白鹿洞書院、岳麓書院并頒日講解義經史諸書。” 按:諸書所載年號不甚一致,蓋頒發之時在康熙二十五年,到達之時為 康熙二十六年也。 2.圣祖康熙二十九年(1680),命閩徽兩地后裔承襲五經博士。 《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命先賢朱子十八世孫朱瀠承襲五經博士, 以主閩祀。福建巡撫張仲舉疏言:'宋儒朱熹祖籍江南徽州府之婺源縣,朱熹父朱松歷官閩土,遂家于閩,故有閩、徽二派。前明有世襲五經博士二員,分主閩、徽祀事。今據朱瀠呈報,系朱熹十八世嫡孫,吁請承襲。查舊典,朱熹裔原有博士二員,請將朱瀠承襲五經博士以主閩派祀事。'下部 議行。” 3.圣祖康熙四十四年(1705),頒賜匾額和對聯給建陽考亭書院。 清道光《建陽縣志》:“康熙四十四年頒賜'大儒世澤'匾額,及'誠意正心,闡鄒魯之實學;主敬窮理,紹濂洛之心傳'聯對于集成殿。” 4.圣祖康熙五十一年(1712),詔升朱子配祀孔廟十哲之列。朱子的牌位從孔廟東廊進入大成殿內。 《清史稿?圣祖紀》:“(五十一年)二月丁巳,詔宋儒朱子配享孔廟,在十哲之次。” 《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康熙“五十一年,升朱子配享位于大成殿。上以孔孟之后有裨斯文者,朱子之功最為宏鉗,應崇禮表章,特諭大學士等詳議具奏,尋議宋儒朱子配享孔廟。本在東廡先賢之列,今應升于大成殿十哲先賢卜子商之次,以昭表章至意。從之。” 5.圣祖康熙五十二年(1713),詔命李光地等編纂《朱子全書》;康熙 五十六年(1717)編纂《性理精義》,康熙親自作序,頒行全國。 清康熙《御制朱子全書序》:“至于朱夫子集大成而緒千百年絕傳之學, 開愚蒙而立億萬世一定之規,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朕讀其書、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與之奧,非此不能治萬邦于袱席,非此不能 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外內為一家。讀書五十載,只認得朱子一生所作何事,故不揣粗鄙無文,而集各書中凡關朱子之一句一字,命大學士熊賜履、李光地素日留心于理學者,匯而成書,名之《朱子全書》。‘' 《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康熙)五十二年,《御纂朱子全書》告成, 頒發直省刊板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