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6月10日訊(福建日報報業集團記者 杜正藍) 6月4日,經漳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準,《“漳州110”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條例》將于8月1日起施行。據悉,這是全國首部以公安先進典型工作經驗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地方性法規,為“漳州110”在新時代的創新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條例》緊扣漳州城市發展和“漳州110”隊伍建設實際,從立法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分工、弘揚宣傳等方面入手,以“漳州110”的發展促進為核心進行制度設計,明確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要完善工作落實機制,建立創新激勵制度;政府有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要立足自身職能定位,建立健全相關應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對接聯動,切實將“漳州110”忠誠為民、快速反應融入警務機制建設、對接聯動協作和基層社會治理等領域,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同時,《條例》還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漳州110”發展促進工作,并從品牌文化建設、學習研究、媒體宣傳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推動營造全社會學習“漳州110”的良好氛圍。 《條例》的頒布,有利于加強“漳州110”和漳州城市基層治理品牌建設,更好服務漳州發展,造福漳州百姓,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漳州”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提升“漳州110”品牌影響力和漳州城市知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