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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陽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據《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九龍灣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陽光智博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陽分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工作責任,給予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處罰決定書 今年以來,區城管部門強化治理效能,提升垃圾分類工作實效,持續加大對轄區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的檢查力度,對全區10余個小區進行多次巡回檢查,不斷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分類管理責任,進一步織密各小區垃圾分類投放點精細化管理網。 在巡查走訪中,工作人員發現,有三家物業服務企業,對所在項目小區存在未履行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的責任。 垃圾未分類 針對小區垃圾分類存在的問題,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區物業服務中心督促該三家物業服務企業及時進行整改,并依照相關規定對未整改到位的物業服務企業下發《限期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九龍灣小區物業未整改情況 在下發整改期限后,區城管部門對涉事小區進行“回頭看”檢查,臥龍灣、正達明郡等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響應工作要求,按規定完成整改工作。但是,九龍灣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在多次督促下仍然沒有整改到位,對垃圾分類工作敷衍了事,嚴重違反《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區城管部門依法依規對該物業服務小區下達《當場處罰決定書》,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正達名郡整改前 正達名郡整改后 “處罰不是最終目的,而是想以處罰結果為鑒,發揮法律法規在垃圾分類工作中的剛性約束作用,形成一定的震懾效應和有力引導。強調生活垃圾分類的重要性,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地見效,增強群眾、物業、商家、企業等垃圾分類意識,同向發力、踐行見效。”區垃分辦負責人表示。 臥龍灣整改前 臥龍灣整改后 接下來,區城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對小區物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等各個環節的宣傳和執法檢查力度,以深化城市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新舉措為重點,精心組織,創新手段,積極擴大垃圾分類覆蓋面和影響力,逐步提升垃圾分類工作質效,培育建陽垃圾分類新亮點、打造新樣板、形成新經驗。 法律鏈接 《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管理責任: (一)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類管理制度; (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引導、監督單位和個人實施生活垃圾分類; (三)按照分類方法、分類標志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正常使用; (四)對不符合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予以勸告、制止; (五)將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分類收集、運輸。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所轄區域內管理責任人履行管理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