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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南平市“共有產權”購房政策12家實施主體在潭簽訂“共有產權”合作協議,明確“房票”集中結算中的權利義務,為實施“共有產權”購房政策厘清責任,形成合力。 為支持城鄉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確保“共有產權”購房政策落地見效,市本級、各縣(市、區)政府和武夷新區管委會分別授權1家非政府融資平臺的國有企業作為實施主體,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在“共有產權”購房活動中,市級實施主體開具“房票”給縣級實施主體,用于購買“共有產權”房對象支付首付款,同時提供通過市場招拍掛獲取的土地作為標的物,用于統一兌現縣級實施主體持有的“房票”。市級實施主體南平筑善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練陳財告訴記者,此次簽約明確了各實施主體的結算方式、兌現方式、資金管理方式、兌現時間等,有利于“共有產權”購房政策進一步落地見效。(張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