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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7月16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成立社會組織該如何申請?需要遞交哪些材料?換屆選舉應當辦理哪些手續?如何注銷社會組織?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為提高辦事效率,推動全省性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近日,福建省民政廳在全國率先出臺《全省性社會組織成立、換屆、注銷工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填補相關制度空白。 2022年12月省民政廳出臺《福建省社會團體換屆選舉辦法》,但對全省性社會團體的成立、注銷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的成立、換屆、注銷尚未出臺相關工作規程。出臺《工作規程》有利于規范引導社會組織成立、換屆、注銷,實現相關業務有章可循、規范操作。 《工作規程》分社會組織成立工作、換屆工作、注銷工作三個部分。社會組織成立工作分為發起、籌備、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相關議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四個步驟。社會組織換屆工作按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三種類型分別制定,主要分為開展籌備工作、通過相關議程、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三個步驟。社會組織注銷工作分為動議并表決、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辦理注銷手續四個步驟。《工作規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