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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5月1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蘇益純 蕭鎮平 通訊員 李友力) 5月8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財政局、漳州市國資委聯合印發《漳州市區家庭住房“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家庭住房“以舊換新”,就是在規定的時限和區域范圍內的存量住房產權人通過“以舊換新”平臺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漳州市薌城區、龍文區、高新區范圍內購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場行為。 《方案》明確提出,由國有企業漳州安居智家住房開發有限公司和漳州城投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統稱“運營主體”)聯合搭建“以舊換新”平臺,并按公開自愿原則征集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估價機構,以市場化原則合作構建、合作運作。 漳州市住建局總工程師沈振德介紹,存量住房產權人申請“以舊換新”,并和運營主體簽訂“舊房”《預購買協議書》的同時,可選擇意向房源,并享受由平臺合作的中介機構提供的“優先賣”等服務。預購買協議簽訂之日起60日內,如“舊房”未能順利售出,則由運營主體按評估價格的90%購買,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保租房)進行運營管理,供公共租賃住房(公租房)輪候對象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無房市民申請承租。 《方案》實施起止時間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實施期間若運營主體累計購滿1000套存量住房,則提前終止“以舊換新”。 據悉,“舊房”需滿足一定要求,如產權面積不大于70平方米,產權狀況權屬清晰、評估單價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等。“舊房”價格采取評估“一編一審”方式確定,即由運營主體征集的評估機構評估,由另一家評估機構進行審核確定。 對群眾而言,選擇“以舊換新”與自行賣出舊房再購買新房相比有何利好?據了解,首先,可以降低存量住房交易成本,入駐“以舊換新”平臺的中介機構和估價機構均統一收費標準,費用透明且低于市場價。其次,購房價格透明,進入“以舊換新”平臺房源庫的,每套都設置最高價,價格不得高于房屋預(現)售備案價,且最高控制價不會高于該項目住宅近6個月的成交均價,同時鼓勵入駐平臺的房企給予購房人額外優惠。此外,資金安全有保障,存量住房不論是60天內完成自主交易,還是60天后由運營主體購買,其交易資金均按規定實行監管,并按相關協議約定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款;存量住房若60天未售出,則由運營主體“兜底”,確保存量住房有購買主體。 記者手記 住房“以舊換新”應精準施策 福建日報記者 蘇益純 改善居住條件,可以提高人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過去,住房“以舊換新”存在置換風險高、交易周期長等問題。例如,舊房沒賣出去就不敢買新房;舊房賣了,如果沒找到合適的房子,又擔心資金閑置、行情變化;如果賣舊、買新同時進行,則需要提前準備大量資金。 此次住房“以舊換新”政策的出臺,就是從解決二手房出售難的癥結入手,打通一、二手房市場循環鏈條,降低改善住房需求購房成本,促進樓市良性循環。 針對新舊房銜接的時間差、信息差等堵點,漳州已搭建具有公信力的信息平臺,讓買賣雙方、中介機構能夠通過信息平臺獲得真房源、真客戶、真價格,降低交易的溝通成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針對資金及交付安全的堵點,漳州完善和規范了“以舊換新”的操作流程和監管機制等。 目前,住房“以舊換新”還處在起步試水階段,市場對政策的反應還有待觀察。從長遠看,開發商收購舊房賣新房能否實現盈虧平衡?購房者是否接受評估價格?分散式購置的二手房住房如何籌建為保障性住房,后續如何做好運營管理?各地應根據自身情況,堅持一城一策、精準施策,讓住房“以舊換新”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