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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4月28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劉必然) 近日,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印發《福建省直單位機關紀委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并發出通知,要求省直各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認真遵照執行。 《規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全面提高機關黨建質量的部署要求,在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部署新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省直機關紀檢工作實際,堅持政治統領、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守正創新,對機關紀委的性質定位、領導體制、產生運行、職責任務、工作程序等作出全面規范。 《規則》作為加強和規范省直單位機關紀委工作的基礎性、全局性和指導性規章制度,是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福建省直單位機關紀委建設的意見》的重要配套制度,對指導機關紀委更加有效履職,推動省直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建設風清氣正的政治機關具有重要意義。 省委省直機關工委通知要求,各單位要把學習貫徹《規則》同正在開展的黨紀學習教育結合起來,通過組織學習、宣傳解讀、專題培訓等方式,確保全體紀檢干部掌握《規則》內容、廣大黨員干部了解《規則》精神,真正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要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工作程序、審批流程等,推動機關紀檢工作各項制度配套銜接、落地見效。要嚴格貫徹執行《規則》,“嚴、準、實、穩”推進機關紀檢工作高質量發展,助力全面提高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為中國式現代化福建實踐提供堅強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