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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4月23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近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臺了《福建省促進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若干措施》,提出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加快培育福建數據要素市場,助力數字福建高質量發展。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圍繞數據“供得出”,提出3條強化數據要素供給措施。匯聚治理衛生醫療、教育科研等公益事業單位數據和交通運輸、用水用氣等公用企業數據,建立健全數據質量反饋糾治機制,拓展公共數據社會化應用,持續向市場主體供給高質量、高價值數據。鼓勵政務部門積極參與公共數據治理和開放開發,優先支持數據治理、主題數據庫、決策支持等數據類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支持省內行業數據服務平臺匯集行業內上下游企業數據,圍繞重點行業評選一批數據匯集和供給成效顯著的行業數據服務平臺,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 圍繞數據“流得動”,提出6條促進數據要素流通措施。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快審機制,制定數據和應用場景快審清單,對市場主體申請清單內數據和應用場景的,簡化專家技術評估和審批流程。推動公共數據按政府指導定價有償使用,加快建設“公共數據有償使用計費系統”,探索征收用于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使用費,按程序形成定價方案。加強公共數據一級開發主體項目經費保障,提升其市場化運營和服務能力。支持建設完善數據流通交易、數據資產登記等數據流通基礎設施,對建成使用已產生實際效益的,按照不超過建設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經審核通過的公共數據開發產品可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場所上架流通交易。鼓勵各地各部門及各相關企業,通過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場所采購數據產品或服務。支持市場主體通過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場所登記數據資產,由交易場所依規發放登記憑證。探索開展數據資產入表,鼓勵銀行、保險、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等開展數據資產金融服務。 圍繞數據“用得好”,提出2條創新數據要素賦能措施。鼓勵各地各部門聚焦金融服務、醫療健康、交通運輸、商貿流通等重點領域開展場景應用創新,省級每年遴選發布不少于50個標桿數據產品和應用服務并宣傳推廣。培育和引進一批優質數據商及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推動開展數據應用開發、合規認證、資產評估、安全審計、貫標服務、法律咨詢等全鏈條業務,打造數據要素產業生態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