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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山”石刻 座落莒口鎮東山村,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刻于西山頂峰巨石之上,中間楷書“西山”二大字,每字1米見方,上款為“乙卯賜蔡抗”,下款為“寶佑丙辰十月朔,太中大夫參知政事臣蔡抗刻石”,末一行為“理宗皇帝御書”。 (二)“廬峰”石刻 座落莒口鎮東山村,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刻于安樟山麓澗旁巨石之上,中間楷書“廬峰”二大字,每字1米見方,上面刻書“理宗皇帝御書”;上款為“乙卯賜蔡抗”,下為“寶佑丙十月,太中大夫參知政事臣蔡抗刻石”。上述二處石刻乃南宋理宗于寶佑三年(1255)蔡手跡,寶佑四年1256)十月刻于此。石刻字體蒼勁有力,刻工講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