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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八年(1181),朱子被朝庭任命到江西知南康軍已屆兩年。他為官清正廉明,不徇私情,不畏權貴,興利除弊,衙吏服事,百姓愛戴,在地方上很有威望。 一日,朱子正在衙內理事,他的義父劉子羽府里的家人劉義突然風塵仆仆地從家鄉崇安來到南康,呈上一封卓老夫人親筆寫的家書。當時他正處理賑災事務,便安排劉義先回后堂用膳歇息。公務處理完畢,回到后院,取出家書拆閱。只見他邊看邊搖頭,閱后緊皺著眉頭,顯出不悅的樣子。 管家見此狀也覺驚疑,以為家里出了什么不祥之事,急忙問道: “老爺何事煩惱?是不是劉義帶來不吉利的消息?” 朱子回答:“區區小事而已。” 管家進而問道:“既是小事何須如此不悅?” 便把家書遞給管家過目。原來卓老夫人專程差遣劉義送書,是因其次子平甫在家無事可做,意欲朱子給謀個官差。管家看了信,覺得卓老夫人所托之事也是人之常情,何況義父劉子羽一家對朱子恩深如海,義父去世時,朱子尚在弱冠之中,多虧卓老夫人幫助的母親祝老夫人共同細心撫育……。 管家跟隨多年,對于這些往事自然很清楚,因此也勸朱子替平甫謀求個吏職,以慰老夫人之心。聽后說道:“管家錯矣。自古男兒志在四方,哪能賴人成全。國朝用人惟擇賢而任,依恃職權為親私謀官差有礙法典,熹斷難從命。”管家不好再勸。過了一會兒,朱子又說:“不過卓老夫人是深明大義的長輩,只要詳細修書回稟義理,相信她老人家是不會見怪的。” 朱子旋即提筆修書,寫道:“聞尊意欲兒為甫弟謀一官差,兒以為不可。其一,謀官差事,乃屬一己之私,我等門第孰能為之?其二,即便謀得,亦是下職,觀人面色,受人差遣,何能有所成就?” 為平甫謀一差事,對于任州官的朱子來說,并不是一件難事,可朱子認為:決不能憑借自己的有點權力為私謀利。即便按如此做法,他也難以成才。因此他婉言辭絕。數日后,他遣劉義將復函帶回家去。卓老夫人接到信后,也深贊深明大義,為官清正。從此,她勉勵教育兒子奮發圖強。平甫謹遵母命,勤奮攻讀,孜孜不倦,終于成為有學識的人才。 |